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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示范药店”创建活动进行中,药店必须无违规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等行为
加入时间:2013-06-19 16:49:01  当前新闻点击率:2780

    医疗器械网讯  为了能够加强医疗市场秩序规范,提高药店等机构的经营秩序,南京市近期已全面开展“南京市示范药店”创建活动,其中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药店必须没有违规进行 药品及医疗器械销售等行为,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据悉,本次创建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南京市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分解方案》的 工作要求,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色:一是创建标准的综合性。在设定创建标准时,首次引入综 合评定的理念,对零售药店有违法违规经销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实行一票否决;二 是创建对象的代表性。在创建过程中,为体现示范引领作用,遵循“好中选优,公开公正”的 原则,严格控制数量,不超过零售药店总数的10%,真正将管理水平高、服务质量优、群众口碑好、示范作用强的零售药店遴选出来;三是创建结果的共享性。对取得“南京市示范药店”称 号的零售药店,市局将通报给相关监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提升示范药店的社会影响力和关 注度。

    据了解,本次创建活动的目的,也是力求破解药品零售监管中的一些难点、热点问题。并 倡导全市零售药店诚信守法经营意识,规范药品零售市场秩序,打造药品安全服务品牌,塑造 城市窗口文明形象,切实提高南京安全用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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