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7月起再出新狠招:医疗器械等企业一年内违规两次将入黑名单
加入时间:2013-06-26 14:22:27 当前新闻点击率:3166
医疗器械网讯 近年来,药监管理部门对医疗器械公司以及药品生产企业等单位的监管力度越来越大,然而要想彻底清理违法虚假类医药广告却不是一件简单之事。据悉,赣州市日前再次宣称,自7月起全市将对药械企业实施“黑名单”制度,凡是在一年内存在两次经营违法广告的药械企业均将“上榜”,在媒体曝光,并建议医保局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 据悉,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的广告监管,该局日前出台了《关于药品经营企业经营广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规定》,要求药品经营企业不得经营未经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而擅自发布广告的产品;不得经营所发布的广告内容与批准的广告内容不一致的产品;不得有以治疗、赠送、有奖销售等方式将药品或保健食品作为礼品或奖品的促销行为;不得有打着“学会”“协会”“医药科研单位”等名义,假借“健康讲座”“义诊”和科学仪器检查等形式销售产品的行为;不得在药店内外张贴违法广告产品宣传单、广告画或播放违法广告;不得参与违法产品广告的制作和宣传,在产品广告中标注药店名称、地址;不得在营业场所陈列违法广告产品的空包装。 市食药监局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今后对发现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违法广告产品的,将一律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违法广告产品就地先行登记保存,暂停销售,同时将监督检查结果在药店醒目位置公示;一年内两次经营违法广告产品的企业,将列入黑名单,在相关媒体上公开曝光,并建议医保局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