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取消药品医疗器械耗材加成,严控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加入时间:2013-07-18 10:58:06 当前新闻点击率:2520
普朗医疗器械网讯 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负担。上半年,三明市全面取消药品(医疗器械、耗材)加成,在全省率先实行县级以上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医疗器械、耗材加成。同时,积极规范医疗机构药价管理,采取四项得力措施,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百姓负担。
推进单病种付费改革。从2010年以来全市医疗机构病例中,筛选了30个病种,从2013年4月1日起在22家县级以上医院试行单病种付费,推进医院精细化管理和促进病人向基层医疗机构转移。
控制“大检查”和“大处方”。我市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控制在70%以上,三级医院控制在75%以上,三级医院全年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用占医疗总费用控制在5.5%以内,二级医院控制在3.5%以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每月必须将抗菌药物用药量前10名的品规及其开具医生在院务公开栏公布,对连续三个月排名在前三名的抗菌药物给予暂停使用处理,对责任医生进行诫勉谈话。
实施重点药品监控,遏制药品浪费。将福建省第八批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目录中的129个品规(主要是辅助性、营养性、高回扣药品),列为全市第一批重点跟踪监控品规(厂家)目录。
深化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改革。由全市现有的14家药品配送企业参与报价,最后确定采购价格。对于医疗机构如果能采购低于本市采购同一品规价格10%以上的药品,允许自行采购,并按同等报销比例予以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