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检察官侦办非法经营三类医疗器械案
加入时间:2013-07-29 09:53:14 当前新闻点击率:3047
普朗医疗器械网讯 日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向企业制发《检察建议书》,此次,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侦查监督处和反贪局综合预防处的女检察官被分派到该市医药卫生系统重点企业开展走访服务活动,对于帮助企业内部自查,堵住管理漏洞,杜绝犯法犯罪,还是起到指导性的作用。
日前,市检一分院依法对本市首例非法经营国家三类医疗器械案的犯罪嫌疑人刘某、董某、程某批准逮捕。刘某和董某曾供职于一家医疗器械公司,刘某担任公司主要负责人,董某则建立了与部分单位的供应业务关系。2011年3月,刘某、董某同时从该公司辞职,并伙同程某开始非法加工生产医疗器械。三人以虚构的“某科技有限公司”名义,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许可,利用之前掌握的业务渠道对外销售,至今年3月共获利70余万元。
一分院侦查监督处检察官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三名嫌疑人未取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或批准文件,非法从事生产和销售医疗器械活动,违反了国家对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同时,之前就职的医疗器械公司作为国家严格管控的三类医疗器械生产厂家,产品各生产环节、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都应作为商业秘密严格保守,但该公司存在管理漏洞。
针对以上情况,一分院向企业制发了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书》。7月23日,为保证检察建议得到有效落实,检察官专程带着《检察建议书》走进企业督促整改,使其提高防范意识,杜绝违法犯罪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