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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药监局再次调整下方部分医疗器械行政审批程序
安徽省药监局再次调整下方部分医疗器械行政审批程序
加入时间:2013-08-07 09:42:40 当前新闻点击率:2998
普朗医疗器械网资讯:随着医改的进一步深入进行,有效推进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打破我国医疗器械市场被外资垄断的局面,在今年各地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改革方案,尤其医疗器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据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承担的有关职责调整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积极响应国家政治,近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再次下调部门医疗器械审批调整。极力推进医用儿童呼吸机、胃肠X射线透视机等高科技产业发展。
自2013年10月1日起,原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开展的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变更中,生产企业实体不变企业名称改变的、生产企业注册地址改变的、生产地址文字性改变的审批事项调整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原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开展的境内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登记事项变更中变更生产企业名称的、变更生产企业注册地址的审批事项调整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对境内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地址文字性变更的审批,参照变更生产企业注册地址方式,一并调整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自2013年7月1日起,原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组织开展的部分医疗器械(包括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脏瓣膜、血管内支架及导管、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动物源医疗器械和同种异体医疗器械)、部分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包括与致病性病原体抗原、抗体以及核酸等检测相关的试剂;与血型、组织配型相关的试剂;与变态反应(过敏原)相关的试剂)的质量管理体系检查(考核)工作调整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安徽省也已将多项审批下放,自2013年1月1日始,原由省局办理的医疗器械批发经营审批由市局办理。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将该项审批由30个工作日调整为5个工作日,极大地方便了监管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