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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总局发布2013年第3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
加入时间:2013-10-12 14:02:13  当前新闻点击率:2807

  普朗医疗器械网资讯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整治违法发布广告行为,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秩序,按照《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了对行政区域内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并及时发布了违法广告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此进行了汇总,具体情况如下:
  2013年6月至8月期间,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发布《违法广告公告》等方式,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124847条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13144条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5643条次。对未经审查和篡改审批内容擅自发布的违法广告,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43个、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7个,收回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39个。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产品采取了208次暂停销售限期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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