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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拟出台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加入时间:2015-10-09 08:47:00  当前新闻点击率:2783

医疗器械网讯,安徽拟年底之前出台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正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有望于今年年底实施。

义诊当“噱头”兜售药品器械将被罚款 

  在安徽,新规明确提出,医疗机构等使用单位被禁止使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出售处方药。医疗机构以义诊、义卖、试用、零售等方式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将被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使用不合格二手医疗器械最高罚1

使用单位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受让、受赠使用过的设备类医疗器械的,由药监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医院滥用药品、器械将被列入“黑名单”

  药监部门应当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信用管理制度,将不依法安全、有效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单位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药监部门应当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药监部门接到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报告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公共安全。

 

  《修订草案》对药监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也提出要求,如果有参与药品或者医疗器械购销活动的、向使用单位推荐药品或者医疗器械等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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