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眼镜被细分为角膜接触镜医疗器械 加强此类高风险医疗设备监管
加入时间:2012-03-27 10:33:11 当前新闻点击率:4636
据3月27日最新消息报道称,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即将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纳入第三类医疗器械之后,又进一步将其纳入到角膜接触镜监管范畴,属于高风险医疗设备。这次进一步的细化分类足以表明国家对于严格监管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决心。 自4月1日起,未取得该类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以及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的商户和个人,不得生产和经营该类产品。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生产、经营该类产品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为了继续加强对其的持续监管不放弃, 药监局等部门将不定期的组织检查,坚决打击非法生产与销售行为。 目前,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越来越火爆,尤其受到广大爱美女性的青睐,彩色隐形眼镜戴入眼内改变角膜颜色,达到美容装饰的效果。普通商户为迎合消费者爱美心理,片面追求商业利益,甚至销售来路不正、假冒伪劣、价格低廉的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给顾客带来潜在的安全隐患。今后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及时对辖区内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企业或个人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自4月1日起,如果经营企业或个人继续经营此类产品,须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取证后方可从事该类产品的经营。今年5月1日至5月21日期间,根据前期调查摸底的情况,将开展一次全市的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专项检查,对于没有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经营未取得产品注册证产品的单位或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文章来源--普朗医疗器械网网编发表,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