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踩雷,医疗器械广告有什么要求?
加入时间:2021-07-02 16:33:38 当前新闻点击率:1076
经常我们会看到一些小广告,比如:“一吃就停”,“腰不酸了腿不疼了”,“世界第1台···”等等,这些疗效诱人的广告,但是不同于一般商品,医疗器械的使用与人的生命健康直接相关,医疗器械的质量和管理风险,是每一个患者用个体的生命在承担,容错率低。那么医疗器械的广告有什么要求呢? 目前,医疗器械广告监管主要由2015年9月1日生效的《广告法》和2020年3月1日开始生效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简称《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办法》)进行规范。2021年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新条例》”)基本沿续了之前旧条例关于广告的相关规定,仅新增要求“广告以经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说明书为准”。 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加盖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③医疗广告成品样件。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
那么,一般哪些内容不能出现在医疗器械广告内呢? 1、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2、宣称所谓“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无法证实其科学性方面内容; 3、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暗示包治百病、适应所有症状; 4、宣传“安全”、“无毒副作用”、“无效退款”、“无依赖”、“保险公司承保”等承诺性用语,使用“唯1”、“精que”、“zui新技术”、“zui先进科学”、“guo家级产品”、“填补国内kong白”等绝dui化或排他性用语; 5、表示“家庭必备”或者类似内容的,宣传该医疗器械处于“热销”、“抢gou”、“试用”等内容。 以上就是对医疗器械广告要求的一些介绍哦,医疗器械作为商品,需要做广告,扩大销售,提高利润,但是在宣传的时候也需要注意尺度,不夸大其词,避免“踩雷”哦。 上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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