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广西村卫生室全部使用基本药物
加入时间:2011-10-24 09:49:59 当前新闻点击率:4452
广西省广大农村群众不出村将能买到更便宜的药品。日前,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了解到,从11月1日开始,全区所有政府投资建设的村卫生室,将全部配备和使用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其他非基本药物将全部退出。
广西基本药物制度从去年2月28日开始分批实施,今年5月在基层医疗机构实现了全覆盖,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加上广西增补的196种药物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初步测算,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112个县(市、区)政府主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药价水平,比实施前平均降低40%左右。为保证群众在村卫生室能享受到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惠,从今年9月29日开始,全区所有政府投资建设的村卫生室也开始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据了解,广西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目录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疾病谱变化和地方用药特点,由自治区卫生厅依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广西增补的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共97种;今后还会根据各地情况进行适当增补,并且由乡镇卫生院按自治区要求进行统一招标采购和配送,不向村卫生室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卫生室原库存药品全部按进价销售,且不得高于自治区招标采购价格。但从11月1日起,这些村卫生室将全部配备和使用由自治区确定的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其他非基本药物全部退出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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