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直播不得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广告
加入时间:2021-12-01 09:35:33 当前新闻点击率:843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拟对此前2016年原工商总局制定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以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广告监管制度,增强互联网广告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促进互联网广告业持续健康发展。
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广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广告审查机关进行审查的特殊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第七条)。 不得利用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第十条) 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发布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或或者保健食品广告。(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或者未按广告审查批准文件发布互联网广告的,依照广告法第五十八条diyi款第十四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医疗器械网”会定期不间断分析关于医疗器械行业的新的法规、制度和事件,同时作为一家医疗器械的生产厂家,产品类型丰富,包括:检验科设备、呼吸麻醉科设备和各类试剂等,如果您对我们的产品感兴趣的话,欢迎拨打咨询热线:400-6656-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