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群众利益 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医疗器械行为
加入时间:2012-04-11 10:30:22 当前新闻点击率:4727
医疗器械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对于医疗器械产品的监管更是刻不容缓,从事医疗器械销售的厂家必须持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等,而且其产品质量在出厂前也要进行严格的检查。 近日,医疗器械网曝光称舒城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城区有一个体商户非法出售医疗器械。执法人员对该商户店面依法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证照,正在销售的 “太阳神镇痛灸”等系列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且不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的第一批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13种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根据相关法规,没收了查出的所有医疗器械,并给予经济处罚,有效打击了非法经营医疗器械行为,维护了广大群众利益。 上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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