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的发展,国家对医疗事业的重视,使得全国医疗器械厂家如雨后春笋般起来了,医疗器械零售企业和零售门店(批发企业分支机构)应按国家医疗器械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销售医疗器械、医用设备。 (一) 营业时间内,应有质量管理负责人员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或其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二) 销售医疗器械时,应由质量管理负责人员对销售记录进行审核并签字后,方可依据销售记录销售医疗器械。 (三) 国家重点监管的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不应采用开架自选的销售方式。 (四) 医疗器械可不凭处方出售。但如顾客要求,质量管理负责人员应负责对医疗器械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 本文由医疗器械网网编发表
酶标分析仪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CPAP持续气道正压通气系统
S8800笑气吸入镇痛系统
血气分析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