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行业抓反面教材,抓典型案例 才能更好引导行业规范
加入时间:2012-04-18 16:41:12 当前新闻点击率:5219
医疗器械现在算是民生行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安全。相对于好的事件,有时反面教材更能够警醒医疗设备公司。抓住典型案例,才能更好的引导医疗器械行业规范。 根据医疗器械网的最新消息称:近日,浙江省嘉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评出2011年度药品医疗器械九大典型案件,在这些案件中,有3起案件涉及无注册证的医疗器械经营,2起涉及假药销售,2起与无证经营相关。 3起案件涉及无注册证 在本次评出的九大典型案件中,有3起跟无注册证医疗器械相关,成为涉案最多的项目,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去年涉及无注册证医疗器械的案件较多,影响较大。 案件一是某药店经营无注册证的医疗器械案。嘉善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该县某药店于2010年12月3日至2011年4月11日从上门推销的业务员手中购进的多乐仕避孕套,其包装上的注册证号可疑,药店也不能提供产品注册证。经核查,该产品纯属假冒。 案件二是某药店销售聚能离子风湿骨痛贴等无注册证医疗器械案。桐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当事人于2011年3月2日购进销售的聚能离子风湿骨痛贴等医疗器械进行抽样,经检验,上述产品均检出药物成分双氯芬酸钠,后经核查,这些产品均不是标示企业所生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三是某药店经营无注册证医疗器械早早孕快速检测笔、早早孕快速检测试纸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南湖区分局在对某药店检查中发现,该店于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7月11日经营的早早孕快速检测笔、早早孕快速检测试纸的注册证可能已过期。经核查,生产企业自2010年5月28日后未再取得上述产品的新注册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销售无注册证医疗器械的行为作出了没收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63524元的行政处罚。 销售假药人人喊打 销售假药,严重危害百姓健康。在2009年的十大典型案件中,有一半为假药案,而在2010年的典型案件中,假药案依然是焦点,此次又有两起案件涉及假药。 案件一是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假药黄芪等中药饮片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亳州市某中药饮片厂在2011年3月9日至2011年9月4日期间未取得《药品GMP证书》,其间所生产的中药饮片均应按假药论处。当事人于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11月2日期间使用的黄芪等15种中药饮片正是从该企业购进的假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使用假药的行为作出了没收假药、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8656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二是某牙科诊所使用假药案。海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对某牙科诊所检查时发现,其使用的药品“Lignospan standard”无任何中文标志。经查,该药是当事人在2009年因贪图价格便宜而从上门推销的个人处购买的,且未索取对方相关资质材料和销售凭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假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无证卖药也不少 制假售假的多,无证经营的也不少。海盐县某药店在只取得乙类非处方药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却在经营盐酸洛美沙星胶囊等83个品种的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某保健品店销售惠婷左炔诺孕酮片等四种药品,其中三种并非所标示的生产企业生产,为假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无证经营药品及销售假药的行为作出没收药品、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此外,还有一起某医疗器械公司降低经营条件案和某药店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便利条件案。 上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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