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眼镜定性为医疗器械产品,海林市再次严查
加入时间:2012-05-07 14:51:04 当前新闻点击率:6167
普朗医疗器械网资讯:之前的隐形眼镜市场管理一直很混乱,相关部门也注意到了这点,在去年把其归类为医疗器械,因其旺盛的市场需求,不少医疗器械厂家都有生产。为进一步加强“美瞳”隐形眼镜安全监管,维护消费者权益,净化隐形眼镜市场秩序,近日,海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内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美瞳”隐形眼镜市场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包括隐形眼镜经营企业、眼镜验配单位、装饰性彩色平光 隐形眼镜的经营场所(学校周边的商店,大型商场(超市)、小商品批发市场等)进 行专项检查。对未领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或商铺,检查其是否有违 法销售角膜接触镜(含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行为;对已取得《医疗器械经 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眼镜店检查重点主要包括:一是进货渠道及产品合法性;二 是产品验收及销售登记情况;三是产品的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情况。
目前,该局已检查眼镜店和药品经营企业42家,其它各类企业85家。经查,该市 药品经营企业、化妆品商店、超市均未发现销售“美瞳”等隐形眼镜及相关产品。执 法人员在检查中广泛宣传了关于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告知 各企业应按有关规定申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许可证》的一律不得经营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下一步针对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这 个新的监管领域,该局将结合此次专项整治成果,积极探索科学监管机制,逐步规范 这一领域的经营行为,维护群众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