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第105号)
加入时间:2011-10-29 15:21:15 当前新闻点击率:44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自2011年10月21日至2011年10月30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11年10月30日前以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信函、电话应署报真实姓名。 电 话:024-31607073 024-31607075(传真)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纬路16号 邮 编:110003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1年10月21日 上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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