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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形眼镜必须按医疗器械规章执行,市场整治势在必行
加入时间:2012-05-22 16:23:00  当前新闻点击率:5012

        普朗医疗器械网资讯:在今年的4月份,医疗器械又添了一项新产品- 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从此生产的厂家的标准将完全按照医疗器械生产厂家来执行,据政府部门的人介绍未取得该类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以及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的,不得生产和经营该类产品。一旦发现有违法。违禁行为将严肃处理或取消生产经营资格。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开展市场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美瞳违法违规案件6起,清理兼卖美瞳的饰品店、格子铺和服装店3家。

执法人员以眼镜店、饰品店、格子铺、服装店等为清理重点,特别是对漳州师范学院、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厦大漳州校区等高校园区周边的商店开展集中检查,结果发现有些商店不具备经营资质和验配能力,出售的美瞳品种五花八门,有许多是来路不明的三无产品。考虑到美瞳纳入医疗器械监管是一项新规,该局专门制定《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及验配管理指南》,并召集相关企业开展培训,宣传新的管理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美瞳属于较高风险的医疗器械产品,使用不当有可能对眼睛造成伤害,请慎重选择、使用。购买时注意查看卖家是否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产品包装上是否标注有《医疗器械注册证》证号,并要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试戴和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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