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监局:经营家用医疗器械产品的企业,无需房屋产权证书
加入时间:2012-07-13 16:48:52 当前新闻点击率:4699
【普朗医疗】讯 众所周知,医疗器械公司在进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等行为前,必须要拥有国家药监局 颁发的经营企业许可证等相关执照,否则将按“三无”厂家处理。但是这个“证”里面可没有包括房屋产 权证啊!据记者报道称,四川省成都将军街上大多数医疗器械商家都很烦恼,原因就是不知道从哪听来的: “经营II类、III类医疗器械,必须拥有房屋产权证书。”对此,四川省药监局也特此申明:“ 必须拥有 房产证的规定,仅是针对经营范围中含有第III类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介入器材、医用电子仪器设备类极 高风险的少数企业。家庭用医疗器械产品,并无商铺产权要求。” 体温计轮椅仍可照常卖 “我们常用的体温计、血压计都是属于II类医疗器械,而很多市民来给老人买的轮椅等,也都是属于II类 医疗器械。达不到新标准,可能我也只有选择关门转行。”此前,在将军街经营医疗器械的何女士说,得 知自己达不到新规的时候,她和其他商家一样,很是着急无奈。 不过,昨日四川省食药监局方面向华西都市报记者表示,对市民日常生活影响较大的体温计、血压计都可 以照常卖。据介绍,国家食药监局分别于2005年5月26日及2011年11月3日发布了两批不需申请《医疗器械 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名录。该目录中已将体温计、轮椅等19个常用品种列入。 因此,省食药监局对经营上述品种医疗器械的商家均未做许可要求,即如只经营目录中的Ⅱ类医疗器械产 品,则不需要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自有房产证仅针对少数企业 那“必须具有房屋产权证”这一规定,到底是针对经营哪些医疗器械 的商家呢?省食药监局方面对此明确表示,这一规定仅是针对经营范围中含有第III类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 、介入器材、医用电子仪器设备类极高风险的少数企业,并且该类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仅供医疗机构的专 业医师医治病患时使用。 省食药监局方面同时表示,新出台的《四川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检查验收标准》,主要是本着对人 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方便、风险可控的原则,对开办经营少数风险极高的III类医疗器械品种提高了申 办条件。 四川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比如说心脏起搏器这样的医疗器械,一旦出了问题,有房屋产权证 的商户相对没有房屋产权证的商户,事后的溯源会更好办。” 经营场所不是非商铺不可 省食药监局昨日还对新修订的标准做了进一步的解读。省食药监局相关人士指出,对于在我省申报《医疗 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也不一定要求以商铺为经营场所,商用办公楼、写字楼也可以作为经营场 所。 据介绍,按照修订后的《四川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检查验收标准》的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应有与 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且在同一建筑体内。经营场地不得设置在住宅内,不 得在商住楼的住宅部分,不得在军事管理区和其他不便于监管的场所,不得兼作生活区域用。” “我们出台这一规定还是本着加强安全管理的角度出发,我们在省政府政务中心也设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窗口,对这一规定还有不清楚的商户,可以直接前来咨询相关事宜。”该人士表示。 对于相关部门修订的有关规定,我们相信都是为了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而定,并不是针对相关经营企业 的。所以,只有医疗器械经营商家配合药监局的监督调查,市场上违法产品才会越来越少,人们才能用上 更多合格的医疗设备产品。 上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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