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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起实行医疗器械安全黑名单制度,上榜者信息将被公布网上
加入时间:2012-08-17 14:12:16  当前新闻点击率:3593

【普朗医疗】讯    近年来,我国众多医疗器械公司之间的竞争越来越大,医疗器械市场难免出现混乱,因 此加强对药品、医疗设备产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一直以来都是各药监局的工作重点。为了更好地规范市场秩序,日前国家药监局宣布自10月1起我国将实行药品医疗器械“黑名单”制度,受到处罚的责任人信息将被公布在网上并将一直受到重点监管。

  为完善行业禁入和退出机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药监局昨日发布《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 试行)》,10月1日起将实施安全“黑名单”制度。《规定》明确,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提供虚假文件资 料样品;生产销售不合要求的医疗器械等8种情形的,生产经营者将纳入“黑名单”。

  据了解,省级以上药监部门将在其网站主页的醒目位置开设“药品安全"黑名单"专栏”,对国家药监 局查办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涉及的生产经营者、责任人员在“药品安全"黑名单"专栏”中将予以曝光。曝 光内容包括违法生产经营者的名称、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以及本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责 任人员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违法事由、行政处罚决定、公布起止日期等信息。

  今后在“黑名单”中的违法生产经营者,药监部门将增加检查和抽验频次、责令定期报告质量管理情 况等措施,实施重点监管。届时还请广大市民也共同监督,确保百姓能有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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