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公布取得医疗器械证的眼镜店,共31家有资格销售
加入时间:2012-10-10 15:01:05 当前新闻点击率:4643
【普朗医疗】讯 对于近视者来说,摆脱镜框戴上隐形可谓方便了很多;对于爱美的年轻人来说,平光隐形眼镜也成了时尚的装饰品。而根据国家药监局相关规定,眼镜店要想经营隐形眼镜必须取得医疗器械证才可对外销售。近期,大庆市药监局对外公布了全市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眼镜店,记者发现全市一共有31家有资格销售,其他均为违法经营店。 “目前,我市已经有31家眼镜店通过验收,获得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隐形眼镜属于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者不但要具备相关的硬件设施和人员保障 ,还要做到合法渠道采购、确保产品质量,按规范进行验配,并提示顾客风险。 “由于隐形眼镜需要与眼角膜直接接触,它和人工心脏瓣膜、人工关节、血管支架、植入人体体内的 止血纱布等器械一样,都属于三类医疗器械范畴。”据医疗器械监管科科长孟凡玲介绍说。因此,购买隐 形眼镜一定要去具备隐形眼镜经营资格的专业门店或验配机构,在具有专业资格的验配人员的帮助下进行 验配试戴。 许多年轻女孩子为了漂亮,喜欢戴隐形眼镜,其实她们不知道有许多人是不适合戴隐形眼镜的。比如 严重的干眼症、沙眼,或是经常接触有毒化学物工作者以及结膜炎患者,都不适合佩戴隐形眼镜。市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购买时,要注意查验中文标志,并在医生指导下佩戴,不要贪图 便宜而购买价格明显偏低、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劣质隐形眼镜。 如果无证擅自经营隐形眼镜,面临的将是严惩。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未取得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 营,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 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如果市民发现无证擅自经营隐形眼镜者或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可以拨打电话12331举报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