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心声,加强医疗器械广告管理不如从源头管起
加入时间:2012-10-16 09:54:31 当前新闻点击率:5352
普朗医疗器械网资讯:我国医疗器械及药品产业在近两年迅速崛起,纵观市场发现每年都有不少新品牌问世。新医疗器械品牌在开始初期必须做好广告宣传才能吸引顾客,但是工商部门在检查时不少医疗器械厂家在做广告宣传时存在违法问题,比如夸大产品功效等,对消费者购买起到诱导作用。国家药监局每季度都会对违法医疗器械及药品广告进行公布。但不少群众反映:从源头抓起是关键。
缘何国家药监局禁止OTC企业在大众媒体上发布产品的广告呢?笔者认为,归根结底还是由于违法药品广告太多,药监局、工商局等相关监管部门实在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
药品不是一般的商品,药品的使用应该由疗效决定,不是由谁做的广告好而决定的。现实生活中,消费者通常并不具备专业知识,如果只是偏信广告的片面之词,自行决定选择药物进行治疗,可能会导致危险情况的出现。
其实,早在1999年,我国便开始对处方药和OTC药品分类管理,2002年底便开始按分类管理要求,处方药产品不得在大众媒体进行广告宣传。2007年5月,《药品广告审查办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药品宣传应杜绝一些夸大宣传,掩盖其副作用,以免造成诱导消费者错误用药,造成不必要的药源性疾病的发生。
据国家药监局网站显示,今年第一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数据中,由各地药监部门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33648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3239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6551次。且多数违法广告行为中均存在夸大宣传和虚假宣传的事实。
还有,我们也应该对OTC广告辩证地看待,它的确存在误导的潜在因素。但也会对消费者起到教育作用,普及和提高消费者健康知识水平,促进自我药疗。如果消费者无处获知OTC药品的信息,一个普通的小感冒就必须跑到医院挂号就诊,想必会进一步加剧当前“看病难与看病贵”的局面。
试想,如果执法够严、监管得力、惩罚够痛,相信没有一家OTC企业敢触及“红线”。但如果药品监管部门为了省事而搞“一棒子打死”,也未免有些过于武断。
此外,建议国家药监部门应该好好地对零售药店的处方药加强管理。因为现在绝大多数零售药店并不需要处方,患者就可以随意销售处方药,而处方药的毒副作用远高于普通OTC药的毒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