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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三名医疗器械受贿人员被判刑,多为医院骨干成员
广州三名医疗器械受贿人员被判刑,多为医院骨干成员
加入时间:2012-11-28 10:00:46 当前新闻点击率:3912
普朗医疗器械网资讯:近期,广州法院审理了三起医疗器械受贿案件,通过审理发现,这三名受贿人员均受过良好教育,在初期工作刻骨顺利的走上了医院中层或高层管理岗位。但在贪念的驱使下,他们又纷纷利用职权,在医院采购医疗器械、药剂时,接受医疗器械及药品公司的关照。在现在如此的大环境下还这样,目前已经对三人都进行了判刑。
近日,广医三院设备科原科长林永雄、荔湾区人民医院原院长雷海燕、花都区妇幼保健院检验科原主任温晓玲都接到了广州中院的二审判决书,他们因犯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10年和5年。
今年57岁的林永雄案发前担任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下称广医三院)设备科科长、后勤设备管理科副科长(兼保卫科科长)。2005年,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后更名为“广医三院”)将要以招投标的形式采购一批病床。广州×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经理周金明找到了林永雄,并请他在招投标时多多关照支持。饭后,周金明贿送其10万港元。后来别的厂家中标,林永雄想退钱,但周金明没有要。
无独有偶,广州市花都区妇幼保健院检验科原主任温晓玲也是在医院采购设备时收受医疗器械公司贿赂。
2008年11月间,温晓玲在花都妇幼保健院采购供检验科使用的PCR仪过程中,应中山大学达×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区域经理王×敏请求为其中标提供帮助,其后收受贿赂2.4万元。
2008年至2011年间,温晓玲在保健院采购全自动发光免疫分析仪及其配套试剂过程中,为惠州市松×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便利。2010年至2011年,温晓玲两次收受贿赂2.4万元。
2010年1月至2月间,温晓玲在医院采购供检验科使用的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过程中,应广州倍×生物分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昭的请求,为其顺利中标提供帮助,收受5万元。
法院查明,2005年1月至2007年3月,雷海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采购医疗设备及试剂的过程中,先后多次收受供应商广州市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某某的贿赂共计25.2万元。
荔湾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雷海燕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雷海燕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退出全部违法所得,法院判处雷海燕有期徒刑10年,没收财产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