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查获医疗器械串通投标案 猛罚20万元
加入时间:2011-11-25 11:00:30 当前新闻点击率:4851
在黑龙江省的一个医疗器械招标采购项目中,三家公司前来竞标。这三家竞标企业的背后,竟是一个“婆家”。记者昨天从南岗工商分局获悉,该局商标科近日破获了我省首起串通投标案,目前执法人员已对违法企业下达了中标无效,罚款20万元的处罚决定。 据办案人员介绍,北京红辉日华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于去年12月,在我省某医院内窥镜采购项目中,委派康某、张某和陈某三人,分别代表当事人、黑龙江省金玉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金玉树公司)、哈尔滨天安华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天安华泰公司)3家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其中金玉树公司和天安华泰公司是当事人通过各种关系找来的陪标公司。在中医药大学附属一院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当事人通过康某找到与自己个人关系良好的金玉树公司的销售经理管某,提出陪标的要求,碍于情面,管某同意他要求。在整个投标过程中金玉树公司只提供了公司文件,标书、厂家授权证明等其他投标必须材料均由当事人制作或出具,保证金也由当事人支付,投标代理人是当事人找来的张某。此外,当事人又通过陈某找到天安华泰公司,声称自己与中医药大学附属一院有着良好的业务关系,提出由他找产品、找厂家要授权、支付投标保证金,准备所有与招投标有关的材料,天安华泰公司只需提供公司文件即可,天安华泰考虑到没有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不中标也没有损失,中标后还有一定利润,便同意了他的要求。12月29日,在当事人的统一组织策划下,当事人、金玉树公司和天安华泰公司分别以富士能株式会社、旭光学工业株式会社、奥林巴斯医疗株式会社产品经销商的名义参加了该采购项目的投标,投标报价分别是164.90万元、165.00万元、165.00万元。最终,当事人中标并成功交易,交易额为164.90万元。同年12月,当事人以类似手段在牡丹江市某医院采购项目中中标并成功交易,交易额为180万元。 南岗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本案从表面看是三个不同的主体医疗器械单位参加了投标,实际上是同一单位做出多份不同或雷同的投标文件,以不同单位的名义进行投标,而真正的投标人只有当事人,本案中当事人主观上就是要以串通投标的方式中标并获取交易机会。因此,当事人既是投标人,也是串通投标的组织者,此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招投标秩序。 文章来源--普朗C型臂生产厂家网编发表,转载请注明出处(//www.jrclinics.com) 上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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