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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加快医疗器械、药品改革,充分发挥医保补偿作用
四川省加快医疗器械、药品改革,充分发挥医保补偿作用
加入时间:2013-01-11 13:18:38 当前新闻点击率:2924
普朗医疗器械网资讯:近期,四川省办公厅发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在本份通知了明确指出加大对医疗设备及药品采购制度,要求各县市必须选择一家以上医院作为试验点时效为5年。努力调整医院各项收费,确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总额,并与医保支付政策相衔接。
该通知指出,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药械采供、治理流通环节商业贿赂、加大投入保障、改革支付方式和控制医药费用等措施,充分发挥医保补偿作用,稳步推进价格改革,总结试点经验,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鼓励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形式。
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试点县级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政府出资购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不含设备折旧的成本制定检查治疗价格,合理提高中医和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使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严禁医院贷款或集资购买大型医用设备,已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医用设备原则上由同级政府回购,回购有困难的限期降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