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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大部门联手启动整治活动,对医疗器械等市场违法广告零容忍
加入时间:2013-03-26 16:30:53  当前新闻点击率:2780
   医疗器械网讯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了解药品、医疗设备以及保健品等功效的途径大多来自互联网、电视 等媒体广告,因此一旦发生虚假、夸大产品功效等严重违法的广告,对百姓的健康很可能会造成严重影响。据 悉,浙江省为了严整“三品一械”市场违法广告,昨日省工商部门联手卫生厅及药监局三大部门共同启动为期9 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对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
 
  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害人不浅
 
  据统计,2012年浙江省工商系统共查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案件736件。“医疗器械 、保健食品的违法广告仍居高不下,屡禁不止。”浙江省工商、卫生、药监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医疗、药 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四类广告往往夸大使用后的疗效,有的甚至狂轰滥炸、强行灌输给患者,使患者接 受“洗脑”后上当受骗。记者获悉,这四类广告的违法表现基本可概括为“四个假”:
 
  一是假装,例如有的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与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明显相违 背。
  二是假善,如有的违法经营者以免费赠送健康养生类书籍等方式为幌子,行发布非法广告之实。这类刊物 和合法刊物外表无二,封面华丽、标题典雅,但刊号虚假、内容庸俗,违法广告占到了刊物内容的一半以上。
  三是假情,有的在电视、广播等媒体的健康咨询、情感热线等沟通交流节目中,雇用“托儿”拨打电话, 传播虚假信息,虚情假意,欺骗、误导观众或听众。
  四是假言,如有的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主在取得广告审批证明后,在对外发布时擅自篡改审批 内容,在广告中夸大其词,宣传治愈率、有效率或不科学地宣传治疗功效,欺骗消费者。
 
  发布虚假广告涉嫌犯罪的将被追责
 
  省工商部门表示,本次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整治重点包括八个方面:未经审批或备 案擅自发布广告;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发布广告;利用广告夸大产品疗效或功效,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 )、适应范围或者适用人群;利用国家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行业组织或者 专家、医务人员、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保证的广告;以“健康专题”、“ 新闻报道”、“医疗咨询”、“免费体验”等形式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的;在大众媒体发布治疗或改善性功能 障碍广告的;其他严重违法广告行为。
  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处理,绝不姑息。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停止违法广告责任主体的部分或全部广告业 务。对发布虚假广告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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