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莱山区开通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平台,对违法行为不手软
加入时间:2013-04-08 15:50:25 当前新闻点击率:3324
医疗器械网讯 随着电视、互联网等行业的快速发展,药品及医疗器械等特殊产品的广告随处可见,其中不乏存在虚假、夸大产品功效的违规广告。据了解,烟台莱山区为了全面提高药品及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效率,区药监分局联手区工商分局在全区开通了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平台。对全区电视广告实行全频道、全时域的快速动态监测,有效发挥电视媒体广告监测系统的效能。
近年来,区食药监管分局加大对药品广告监测力度,多措并举,全力整顿和规范药品广告市场秩序。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目前,我国药品广告的监管由两个部门负责。省级药监部门负责药品广告内容 的审批,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各级药监部门对监测到的违法药品广告及时向工商管理部门通报;工商管 理部门负责违法广告的管理和处罚。区食药监管分局依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等有关规定,将广告监测工作纳入药品监管稽查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监管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广告监测平台 的使用、维护及数据采集、分析、上报等工作。
二是加大对全区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综合整治力度。强化跟踪监测,建立违法广告监测台账,对发 现的违法广告,发现一起,及时向工商部门移送一起。对经常销售违法广告药品的单位实行重点监督检查,增 加广告药品抽检频次。
三是建立对违法药品广告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广告监测市局、区局两级联动机制,分工分级监测广告。通 过发布药品安全警示和局网站上及时公布省、市局暂停销售的广告药品等方式,加大曝光力度,及时提醒消费 者谨慎购买广告药品。同时,积极宣传药品广告监测的相关政策法规,广泛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提高广大群众 安全用药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