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狠招整治医疗器械等违法广告,情节严重将被停售
加入时间:2013-04-12 16:19:55 当前新闻点击率:3119
医疗器械网讯 如今,市民要想了解食药品、医疗器械等,大多是通过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发布的广告得知。然而,随着市场竞争力愈演愈烈,药械市场产品广告发布秩序逐渐出现混乱。昨日,新疆自治区药监局称将出狠招对付严重违法的“三品一械”广告,违者将接受被暂停销售处罚。
此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在日常监测中发现的含有夸大产品适应症、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等内容, 以及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专家、医生、患者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严重违法广告依法移送工商部门进行查处。对涉及的产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发布公告,被公 告通报后仍继续发布的违法广告产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采取暂停销售、限期整改的监管措施。对拒不执行 的,应责令其停业整顿。
发布违法广告的企业若要恢复产品销售,必须向有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恢复该产品在行政区域内 销售的申请,申请必须满足相关条件。在行政区域内多次被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暂停销售措施的,更正 启事在媒体连续刊播不得少于5天等。
生产企业应在发布最后一次更正启事后,可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恢复该产品在行政区域内销售的 申请材料。对材料符合要求的,监管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恢复该产品在行政区域内销售的决定;对提供 的材料不全、发布的更正启事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恢复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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