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区查处一起无证经营医疗器械案
加入时间:2013-05-23 10:39:12 当前新闻点击率:3084
普朗医疗器械网讯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2年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医疗器械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且不属于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产品,企业需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近日,西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根据群众举报,对辖区一间涉嫌无证经营医疗器械的药店进行了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店营业场所的销售货架上摆放有二类医疗器械“纳米先锋纳米银妇用抗菌器(Ⅱ型)”。
西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提醒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一是部分第二类医疗器械外包装与外用药比较相似,经营者要在进货验收时辨别清楚;二是药品零售企业如需经营医疗器械,应在经营范围中增加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权;三是医疗器械经营者应向供货商索取要产品的注册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妥善保存。
经查实,该店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其经营上述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涉嫌无证经营医疗器械。为此,该所扣押了上述违法经营的医疗器械,并对该药店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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