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朗剖析美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五大特点
加入时间:2011-11-01 09:02:04 当前新闻点击率:4836
普朗医疗--纵观美国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主要呈现出以下的几个特点: 第一,强制性的医疗责任保险发展模式 在世界范围内,各个国家发展医疗责任保险所采用的模式主要有三种:一种是以英国为代表的自愿性医疗责任保险发展模式,这类国家医疗责任保险的发展主要依赖于市场,而与政府的干预相分离,其发展基础是这些国家已经拥有了有利于保险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而且保险公司的理赔技术、精算技术等都已经相当成熟;第二种是自愿性与强制性相结合的医疗责任保险发展模式,这些国家的民众对于保险的接受程度比较低,在某种程度上必须依靠政府的干预来强制推行;第三种是强制性的医疗责任保险推广模式,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国家便是美国。 在美国的大部分州中,联邦政府和州政府都要求所有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必须投保医疗责任保险,不投保医疗责任保险便不准开门营业,也正是因为有这种强制性制度作保障,美国的医疗责任保险投保率每年接近百分之百。此外,美国医疗责任保险如此之高的投保率与美国医疗机构的性质也是密不可分的,在美国,所有的医疗机构都是私人的,与国营的医疗机构相比其所具有的赔付能力要弱很多,因此,私人性质的医疗机构想要分散风险的欲望便更加强烈。 第二,免赔金额的适用标准不同 美国的医疗责任保险主要包括医院责任保险和医师责任保险,大多数的医院责任保险条款与其他大多数职业责任保险是类似的,就是规定每次事故只适用一个免赔额,并且通常会包含一个“反叠加”的条款,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避免产生免赔额叠加的问题,但是医师责任保险却与医院责任保险有着大大的不同,在医师责任保险中医师对单一医疗过失导致的多重索赔承担多个免赔额。之所以会产生这种差别是因为在通常的观念里,单个医师的医疗行为会导致很多人同时受伤的概率是非常非常小的,甚至可以说是不可能发生的,但是医院的某个行为却可能会使许多人同时受到伤害,如果不采用“反叠加”的条款,这些赔款数额相加无疑会是一个天文数字,对于大部分的医院来说都是难以承受的。 第三,完善的医疗事故处理系统 美国的医疗事故处理系统主要包括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医疗民事赔偿制度、侵权诉讼、独立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和医生管理的公众监督委员会这五个要素。在美国,发生医患纠纷问题后,医疗评审与监督委员会首先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通过法律诉讼解决。各州委员会有权采用通报批评、处分、取消营业执照等方式对医院和医师进行惩戒,这种委员会比较类似于我国政府的卫生部门,但是相对来说这种性质的委员会在公众心目中的权威性并不高,因为公众认为这种委员会与医院和医师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在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时会偏向医院和医师这一方。 第四,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 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小医疗事故的发生率,2005年7月的时候,美国国会颁布了患者安全质量促进法案。在这一法案中,美国国会授权美国卫生和人口服务部建立一个相关的数据库,用来报告和监控分析医疗责任事件。医疗机构报告医疗过失是一种自愿的行为,而报告的数据又是保密的,因此这就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医院和医师对于报告数据所存在的顾虑,更能有效地促进医疗事故的解决。 第五,美国各州对保险业采取的比较倾斜的政策,给予医疗责任保险尽可能的优惠,其营业税率一般在2%左右,因为医疗责任保险属于微利险种,征收较高的税率对于保险业自我积累的能力无疑是一种极大的束缚。 医疗责任保险具有缓解医院和医师执业压力、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安定和促进医学科学发展的作用,因此,政府部门应该尽可能地为医疗责任保险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美国作为世界上医疗责任保险最发达的国家,其发展的相关经验和法律制度完全值得我们去学习和借鉴。 本文由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厂家网编发表!转载时请保留文章出处,谢谢合作! 上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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