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提高乡镇医院购置医疗器械审批要求,需经县级同意
加入时间:2013-02-25 11:07:38 当前新闻点击率:2772
普朗医疗器械网资讯:为进一步强化乡镇医院医疗器械设备管理能力,近期江西省出台了最近规定,在规定中指出,对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的计划管理、购置验收、调剂报废等作出了明确要求。从今年7月1日起,购置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必须经县里同意;医疗设备闲置半年以上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可调剂使用。这项规定的有效制止了资源的滥用,同时也将医疗器械的功效完全发挥出来,尤其对于食品安全检测仪、酶标仪等产品。 |